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(2024年 第11号)
编辑:小编 日期:2024-12-16 18:57 / 人气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一十八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等有关规定★★★,国家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,实行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。食品安全信息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布,未经授权不得发布。市场监管部门对此次抽检情况依法予以公示并负责解读★★★,接受社会监督。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★★,生产经营者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,召回、下架。
核心提示★★: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,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保健食品★★★、饼干、餐饮食品★★、茶叶及相关制品★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★、蛋制品★、淀粉及淀粉制品、豆制品、方便食品、糕点、罐头、酒类、冷冻饮品★、粮食加工品、肉制品、乳制品、食品添加剂★★、食糖、食用农产品★★、食用油★、油脂及其制品★★、蔬菜制品★★★、薯类和膨化食品★★、水产制品★★、水果制品★★★、饮料、速冻食品、糖果制品、调味品共28大类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。……(世界食品网-)
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,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保健食品★★、饼干★、餐饮食品★、茶叶及相关制品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、蛋制品★★★、淀粉及淀粉制品★★、豆制品、方便食品★、糕点★★★、罐头★★★、酒类、冷冻饮品、粮食加工品、肉制品、乳制品★★★、食品添加剂、食糖、食用农产品、食用油、油脂及其制品、蔬菜制品、薯类和膨化食品、水产制品、水果制品、饮料、速冻食品、糖果制品、调味品共28大类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。
特别提示消费者,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,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。